202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作为自然资源部列入的试点城市,广州市通过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支撑制造业立市和城市高质量发展。
近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完成《广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3-2035年)》(下称《专项规划》),通过市规委会审议。《专项规划》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以城中村和低效工业用地改造为重点,以政策创新为支撑,指导广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积极稳步推进。
十年计划推进310平方公里低效用地再开发
根据《专项规划》,近期(至2027年)广州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规模约155平方公里,聚焦重点片区,统筹兼顾经济、生活、生态、安全等多元需要,形成示范引领效应。建立重点项目库,明确实施路径,增强国际商贸中心、综合交通枢纽、科技教育文化中心、省会城市功能,全面提升宜居水平,形成产业升级与民生改善协同推进的发展格局。
中期(至2030年)全市累计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规模约220平方公里,进一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空间范围,重点聚焦经济实力跃升、高端服务能级提升、科技创新突破、交通枢纽强化等关键领域,实现重点突破,支撑城市核心功能提升,形成多中心协同发展格局。
远期(至2035年)全市累计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规模约310平方公里,促进全域国土空间布局更合理、结构更优化、功能更完善、设施更完备,促进以集约高效为导向、绿色低碳为底色、宜居宜业为特征的国际化现代化城市建设,全面增强国际竞争力、创新引领力、枢纽辐射力、贸易影响力、生产服务力、资源要素配置力。
精准识别全市低效用地约622平方公里
《专项规划》明确标准、评估先行,统一低效用地资源底图底数。创新建立“分类评价、分区调节、逐宗校核”低效用地评估认定机制。针对现状居住、公服、商业、工业、村居五类用地,设置/构建“发展导向—经济产出—服务能力—设施配套—环境品质—综合安全”六维效益评价模型;因地制宜,结合片区不同的规划功能定位、资源禀赋与再开发潜力水平等,综合划定评价分区,差异化设置各项评价指标评估标准及识别判定为低效用地的总体比例阈值(15%-25%),避免“全市一张卷”,确保低效用地识别评价结果符合片区相对发展水平;设置单项低效用地认定/豁免清单,对初步筛选得到的低效用地进行逐宗核查、增减校核,精准识别全市低效用地约 622平方公里,建立全市统一资源数据库,作为《专项规划》的研究对象。
涵盖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主要内容
《专项规划》强化统筹、多规协同,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一是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战略部署,按照“一带一轴、三核四极”城镇空间结构安排,提出面向2035年推进310平方公里低效用地再开发规模,面向2027年试点期位于市各级重点功能片区及轨道交通场站周边的低效用地约90平方公里,占比58%。
二是涵盖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主要内容,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包括不限于城中村、旧村、旧城、旧厂、村镇工业集聚区等项目。面向2027年试点期,城中村、旧村项目175个、98平方公里,占比63%;旧城项目56个、4.6平方公里,占比3%;旧厂项目236个、13.4平方公里,占比9%;村镇工业集聚区及其周边连片改造的项目169个、27平方公里,占比17.3%。
三是联动生态廊道、历史文化保护等专项规划,统筹低效用地再开发与生态空间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明确各类区域开发活动管控与重点工作指引。
四是衔接详细规划编制和指导项目实施,将低效用地再开发重点片区、近期实施项目空间范围及相关属性等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平台,强化重点项目范围、再开发模式、再开发方式等内容与单元详细规划的衔接。
划定67个低效用地再开发重点片区
《专项规划》分区分类、靶向发力,科学引导低效用地有序更新。
一是划定低效用地再开发三大分区,其中“再开发一区”为中心城区核心区,“再开发二区”为外围增长极与地区中心,“再开发三区”为外围新兴平台及生态区,明确各分区再开发主要方向、改造方式、土地整备与工作重点等指引。
二是科学划定重点片区,推进连片统筹开发。划定先进制造业型、交通枢纽开发型、城市综合功能型、科创研发型、现代商贸商务型、文旅休闲型六类共67个低效用地再开发重点片区,加强要素资源支撑。
三是构建近期项目计划与动态调整机制。突出规划分期实施,对近期实施项目作出统筹安排和行动计划,提出项目再开发方式和模式,科学有序推动建设。同时,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对入库项目进行增减调整。
南方+记者 李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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